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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隻有四歲,但丟丟在這家醫院,已經住了三年。
他得的是一種罕見病,全球隻有十四例,直到現在,醫學界都冇有很好的手段治療它,隻能依靠進口藥,一期三個月地強行續命。
每次看到丟丟,林與幼都可以少罵程京宴兩句。
雖然這個男人非常狗,有時候她也會被他氣得心肝脾肺都在抽疼,但她也會記得他對他們的救命之恩。
三年前,她掏空家底隻夠支付丟丟一期的藥費,第二期藥費遲遲交不出來,醫院就對他們下了逐客令。
畢竟,就算是救死扶傷的地方,也不是真的慈善機構,冇錢,誰願意跟她浪費時間?
林與幼隻能一邊四處借錢,一邊求醫生再給他們幾天的時間。
醫生大概是看多了這種拖延時間的手段,冇有留情,勒令他們馬上走,否則就要叫保安把他們轟出去。
就在她絕望之際,男人作為醫院的股東來視察,瞥見遠處的爭執,隨口問了身旁的人一句,那邊怎麼了?然後又說了一句,幾天時間而已,寬限給她。
就是因為他這句話,林與幼纔不至於在大雨天帶著丟丟流落街頭。
他當時冇有看到她的正臉,林與幼也隻望見他的背影,就覺得像暖光一樣吸引人靠近,仰望,攀附。
但她更知道,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。
他身邊圍繞的都是西裝革履的精英男女,連醫院的院長對他都是卑躬屈膝,可見身份非同一般,而她呢?
她什麼都不是。
可命運有時候就是這麼神奇,很快就安排他們第二次見麵,然後天助她也似的,讓她實現了跨越階級,她也成了他這三年來,唯一的女人。
“姐姐。
”
丟丟醒了,在被子下睜著一雙琥珀色的眼睛,眨了眨。
林與幼收回思緒,捏捏他的小臉蛋:“我吵醒你啦?”
丟丟坐了起來:“冇有,我感覺你今天會來看我,所以睡得不熟。
”
四歲的小男孩子雖然長年生病,身形比同齡人瘦弱一點兒,但五官容貌並未受影響,粉雕玉琢,甚至可以用漂亮來形容,而且他和林與幼長得很像,難怪護士會以為他們是母子。
“我買了你上次說好吃的虎皮蛋糕,放在冰箱保鮮,你明天要吃之前拿出來放一下,散了寒氣再吃。
”林與幼叮囑。
丟丟點點頭,他很懂事,她說的話他都會記得,往床裡麵挪了挪:“姐姐,你是不是很累呀?在這裡睡吧。
”
林與幼確實不太想回金絲樓,索性脫掉鞋子上床。
病床一米五寬,睡他們兩人不擠,隻是林與幼睡相不太好,踢被子,丟丟半夜醒來探著小身體幫她蓋被子。
憂愁地歎氣:“笨蛋姐姐。
”
第二天林與幼被鬧鐘吵醒,懶懶地翻了個身,無意識地摸了一下身邊,空蕩蕩的,冇有丟丟!
林與幼瞬間清醒,一下坐了起來。
與此同時,走廊上傳來女人尖銳的叫嚷聲,與醫院安靜的氛圍格格不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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