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它了!”
孟超瑩聽完之後,激動地一拍手,“這就是我想要的!”
“如果你覺得哪裡不太符合要求,也可以適當的改一下。”
“不用改了,我覺得就挺好!這就是我想要的。你把這歌複製一份給我,我把小樣上報給領導聽聽,如果領導覺得冇問題,那我們就著手正式錄製。”孟超瑩道。
“好的。”
這時門開了,有一個工作人員進來,附在孟超瑩的耳邊說了幾句話。
孟超瑩聽了,看了林傑一眼。
然後對工作人員說,“我知道了,你先去吧。”
林傑猜測,網上關於自己的那些負麵新聞,文宣部應該是知道了。
孟超瑩倒也開誠佈公,“剛纔有同事說,你在網上有一些爭議?如果方便的話,我們聊聊?”
“是這樣,我多年前簽約了天昊娛樂公司。後來他們把我雪藏了,準確來說是拋棄,讓我自生自滅。但最近我上了一檔節目,有了些商業價值,他們又找上門來了,提出各種無理要求……”
林傑儘量用最簡短的語言,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給說清楚了。
然後從包裡拿出和天昊的那份合同,“原件就在這裡,第六十八條寫得很清楚。合同的最後一年,藝人可以選擇不再執行合同,可以跳出合同,成為自由身。而事實上這些年天昊那邊什麼也冇為我做過,我早就不是他們的藝人了,他們現在就是來趁機敲詐的。”
孟超瑩仔細看了看合同,“你說的冇錯,按照第六十條,你早就不再是他們公司的藝人了。還想要你的作品的版權,真是豈有此理。要按他們的這種說法,我這的這首城市宣傳片的主題典也得歸他們了?你放心,我會和其他部門的同僚說一聲,我就不信冇人管得了這些資本!”
林傑馬上表示感謝,“那就謝謝孟姐了,據我所知,天昊有很多陰陽合同存在,建議稅務部門去查一查。”
“好,我現在就給稅務那邊打個電話,通報一下這個情況。”
天昊娛樂,等著倒黴吧!
……
《天聲我才》節目組官微也發聲明瞭。
大概內容就是不知道《傳奇》這首歌的版權不屬於林傑,所以上了當,誤翻了《傳奇》。
他們也擺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態,希望得到廣大網友的原諒。
並表示會積極聯絡天昊娛樂,協助處理這次的版權糾紛。
他們的用詞是‘協助’,是以旁觀者的身份參與,因為他們不會賠一分錢,所有的賠償都得林傑自己來賠。
也就幸虧林傑手裡握著可以反轉的證據,不然這一次就直接被徹底搞死了。
娛樂圈就是這麼殘酷。
《天聲我才》因為林傑的加入,引來了王霏,引來了《傳奇》。
並藉此成為綜藝排行榜第一節目,風光無限。
但當林傑出了這麼一點小狀況,他們馬上就翻臉不認人。
嘴臉之醜惡,實屬罕見。
小貓和張凡當然第一時間轉發了《天聲我才》官微的聲明。
一時間林傑彷彿成了過街老鼠,呈人人喊打的趨勢。
不過情況很快得到了改觀,因為王霏發微博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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