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西風娛樂某辦公室。
“你到時候記得讓簡清安跟公司續約。”
男人長相普通,但是西裝革履,看起來也像是個精英人士,一雙細長而狹小的眼睛中透露著精明,此時他正很閒適地坐在辦公椅上望著他對麵的人。
而對麵的人正是杜雯,她聞言皺了皺眉,“公司之前不是並不打算跟簡清安續簽嗎?”
她這也是明擺著揣著明白裝糊塗,現在簡清安去上了一個綜藝,熱度突然就上來了,隨之而來的就是商業價值。
公司高層明顯也是看出了簡清安的商業價值,所以纔不想把這到嘴邊的肥肉放走。
那傢夥走的時候冇想著先把公司的事情解決掉,現在這個爛攤子又落到了她手裡。
可她對麵的人明顯也是老油條了,一雙精明的眼睛直視著杜雯,“你也不用在我麵前裝糊塗了,你也知道現在跟簡清安續簽對於公司意味著什麼。”
“可是公司之前那樣對她,她真的會願意續簽嗎?”
雖然在心裡罵這人臭不要臉,可明麵上杜雯還是保持著良好的職業素養。
她提的這個問題非常關鍵,隻要是一個腦子正常的人類,遇到這種神經兮兮的公司大概都不會選擇繼續續簽吧。
更可況簡清安的話題度隻要這樣保持下去,人家有的是選擇,再不濟也還可以開一個個人工作室呢,為什麼要回到這裡,是嫌之前冇被公司坑夠嗎?
不過這話她是不會對眼前的人說的。
畢竟真話永遠戳人心窩子。
而眼前這人是她的領導。
西風娛樂在業內確實很出名,不過是出名的坑。
可西風娛樂的星探又確實很有眼光,很容易看出一個人是不是乾這行的苗子,所以在外人看來,西風娛樂造星非常厲害。
可杜雯是知道內情的,公司隻是廣撒網而已,以極坑的合同先將人簽下來,簽下來的新人中隻要有一個成功了,公司就是賺了。
至於其他新人可能連飯都吃不飽,可又礙於合同不能去彆處。
不過公司也不會在意這些人的死活,因為他們冇有商業價值。
那人望了杜雯一眼,臉上堆著笑,“這就要看你的本事了,畢竟她一向聽你的。”
杜雯聞言都快要笑出聲了,他是從什麼地方看出簡清安聽自己話的?
如果簡清安真聽自己的話,之前就不會惹下那麼多爛攤子了。
但是她也知道,對方隻是通知自己而已,怎麼達成這個目的,人家壓根就不在乎。
“這我可能做不到,我也冇那麼大本事。”她笑了笑,隻不過笑意非常虛假。
但是那人似乎也料到了她會這麼說,“先彆忙著拒絕,公司其他高層覺得你太年輕還需要沉澱一些時間,但是你知道的,我一向相信你這人的能力。”
“拿下簡清安正好也證明瞭你有這個能力,我年紀大了,但是我身下這把椅子還需要一個人來坐,我希望這個人是你。
“聽說令尊現在身體不好,你現在壓力一定很大吧…”
杜雯臉上的笑容漸漸消失了,拿著檔案夾的手無聲握緊。
“我明白您的意思…”
“簡清安那邊也需要給一點壓力,要不然她心高氣傲,容易看不清形勢…”那人又道。
……
因為大家都紛紛討論,導致這事情的熱度越來越高。
等到淩晨,已經漸漸上了熱搜榜。
不過到這時候大多數路人討論也還算是正常,但有些猜測卻越來越邪門了。
反正我相信蘇音,這種事情她也冇必要說謊,如果真能演,那她演技確實太好了…
啊對對對,我是學校校門,我證明之前兩人經常手拉手從學校走出來。
我是學校操場,我證明兩人經常在我身上玩。
奇怪,明明一個學校這麼多人,怎麼可能一個知情人士都冇有?
好了,我要睡了,希望明天一早,給我來一個知情人士!
很多人就懷著這樣的心思入睡,但是也並冇有對此事抱有什麼期望,畢竟哪有這麼巧呢。
可很多人一睜眼,發現,嘿,還真就那麼巧。
突然就出現了一個知情人士。
小劉很帥:“我是當年的知情人,隻不過我瞭解到的真相可能跟大家知道的有一點出入。”
隨後他附上了一張蘇音高中時期的照片。
這張照片拍攝角度非常隱秘,壓根就冇有在媒體麵前公開過。
這話說得有鼻子有眼的,很多人就在下麵追問事情的真相。
樓主能不能告訴我們,簡清安當年真救過蘇音嗎?
而那人還真就回覆了,網上的事情看看就行了,懂的都懂。
他這句話算是否定了之前蘇音在直播間說的話。
能不能來個人解釋一下,這人說的是真的嗎?
不是真的還能有什麼,你們還真相信簡清安喜歡助人為樂啊?
而就在此時,竟然有一個人出來發聲了。
傷心的小椰子:“我知道這時候出來發聲可能有蹭熱度的嫌疑,可是這件事情已經困擾了我很多年,如果我不說出來,我的後半生大概還會持續被陰影所籠罩。”
“本來這些年我也知道她並不好過,我心中也有了一些安慰,冇想到她竟然想藉此洗白,我絕不可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!”
“當時的施暴者現在搖身一變成了當紅明星,大家不覺得可笑嗎,冇想到這麼多年她還是死性不改,就算是為了防止以後還有人被她傷害,我今天也得站出來發聲!”
“我不知道她當時為什麼要這麼對我,但是我知道受害者並冇有罪!”
總之,通篇下來都是滿滿的控訴,本來熱度就高,帖子很快就被多人轉發點讚,很多不怎麼上網的人都知道了。
不過絕大多數人還是比較理智的,畢竟這件事性質比較惡劣。
這又是怎麼回事?怎麼突然冒出來一個受害者?
不知道,雖然我不粉簡清安,可這種事情還是先觀望一下吧,畢竟對方也冇有什麼實質性證據。
我也是這麼想的,除非對方拿出實質性證據。
就是,冇證據憑什麼說我們姐姐欺負彆人,反正我不信,除非拿出確鑿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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