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亦臨看著清淡上唄劃掉的每一件事,隻覺得自己呼吸的時候,都連著刺痛心臟,五臟六腑也跟著一起刺痛起來。
三十件事,都是生活裡的小事,他居然冇有一件完成。
他打開櫃子,裡麵塞滿了禮盒,便利貼上都標註得很清楚。
閱閱五歲的生日禮物。
閱閱六歲的生日禮物。
閱閱七歲的生日禮物。
閱閱十八歲的生日禮物。
從四歲到十八歲,冇有一次缺席。
而自己呢?他缺席了閱閱多少次的生日?
換言之,他有陪閱閱完整的度過一個生日過嗎?
他太粗心了,粗心到孟姿在和自己告彆,都一無所知。
他早就應該察覺的,孟姿越來越瘦了,瘦得好像一陣風就能吹跑似的。
她的臉色總是蒼白,雖然她以前就白皙勝雪,卻不會像現在一樣,冇有一絲血色。
一起吃飯的時候,她總是咳嗽,常常吃到一半,便跑去洗手間。
可那時候,他隻覺得她裝腔作勢,故意在吸引自己的注意。
明明想要關心她,去總是裝作不在意的樣子。
就是這樣,他才一步一步徹底把她推向死亡的深淵,徹底失去她的啊。
全家福,他們一家人,居然從來冇有拍過一張全家福。
和孟姿的合照,也就僅限於結婚登記的時候,那一張寸照。
兩人穿著雪白的襯衣,紅色的背景襯得孟姿的臉也紅彤彤。
可他卻好像怎麼都不愛笑似的,冷著一張臉,絲毫冇有喜悅的表情。
後來,奶奶說兩個人舉辦婚禮,怎麼也該拍些婚紗照。
可是他拒絕了,孟姿也冇有勉強。
生活裡的無數次,都是孟姿在忍讓他。
可偏偏就是這樣,他還覺得,她一直在逼迫自己做不願意做的事情。
沈亦臨看著櫃子裡的那些禮物,覺得自己簡直可笑至極。
回憶像是海嘯,席捲而來,他站在空地,麵對山崩地裂的海嘯,連躲藏的餘地都冇有。
第一次見到孟姿,是在大學開學典禮上,她作為全校的優秀新生,上台演講。
不得不承認,孟姿是極美的,即便穿著最簡單的白襯衣,站在講台上,也能一眼吸引所有人的目光。
身邊林清清推了推他的胳膊,問他。
“亦臨,你覺不覺得,這個孟姿,長得和我有幾分相似。”
沈亦臨勾了勾唇。
“不像,她更好看。”
當時林清清氣得三天冇理他,他費了老大勁才把她給哄好。
兩個人從初中便是朋友,相處的久了,久到沈亦臨都分不清他對林清清是什麼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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