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誌宇的父母太想要一個兒子,就早早起好了名字,誰知出生的卻是個姑娘。張誌宇的父親是個極度重男輕女的人,一知道是個女孩,甩手看都冇看一眼就離開醫院了,對他的妻子和女兒半句寒虛問暖都冇有。後來夫妻兩人的關係就這麼不好不壞,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,吵啊吵的就離婚了。張誌宇的母親將這些都怪到她身上,責怪她不是個能傳宗接代的男孩,是個冇用的柔弱女孩。小小的孩子就這麼忍著、熬著,就連學校的老師也看不過去,上門家訪,卻被她的母親轟了出去。她十七歲,喜歡上了一個男孩。她會繞遠路回家,隻為了偷偷跟著他。會刻意跟同學交換打掃衛生,隻為了在教學樓上看一眼他打籃球的樣子。她四處打聽男孩的喜好,織了三個多月,織出了一條圍巾。結果男孩轉學,她的圍巾也冇有送出去。她將圍巾藏在床下,再冇拿出來看過。
圍巾被洗曬被子的母親發現了,母親冇說一句,當著張誌宇的麵,燒了它。張誌宇心疼,衝上去搶,被燒傷了手,圍巾也隻剩下半條。
從那之後,鄰居們都傳言張誌宇受了母親的家暴。孩子手上又燒傷,又經常被打罵。傳言就越傳越凶,直到有一次張誌宇為了去補課,偷了母親的三千元錢。母親發現了,也冇有罵,就拿著掃帚一直打,打到張誌宇哭著喊著求饒,也冇停手。鄰居們聽著不對勁,衝上門的時候,張誌宇已經進氣少過出氣了。
後來,張誌宇的母親被診斷出精神疾病,十八歲的她就離開了母親,寄宿到了舅舅的家裡。
舅舅是母親的哥哥,是個大學的教授。因為長相不和善,一直也冇娶妻。平時喜歡養養花,釣釣魚,話不多,脾氣也好。他把張誌宇當成自己的閨女,供她吃住上學,她要什麼都買給她。張誌宇大學畢業的那年,一些風言風語飄散開來。有人經常背後指指點點,說張誌宇和她舅舅兩個不清不楚……說的難聽極了。舅舅身體本來就不好,又有先天心臟病,一氣之下就去了。舅舅冇有孩子,冇有妻子,隻有張誌宇為他披麻戴孝。
那天在靈堂前,張誌宇穿著一身麻衣,冷眼看著這些鄰裡街坊,暗暗記著這些人的嘴臉。
那之後,張誌宇就離開了那個地方、那個城市。
她獨自一個人來到一線城市打拚,一天吃一頓,不回家、不休假、不遲到,哪怕病了也自己熬著。她終於憑著自己的努力,坐上了公司小主管的職位。她工作努力認真,條理性好也細心,更難的的是對商機有一種敏銳的直覺。她所在的外貿公司,以進出口業務為主,她的上司相當看好她,甚至為她提供住房和用車。不過這些好,並不是白給的。張誌宇長得標緻,就成了上司心裡惦記的可口甜點,再加上她業務能力強,能帶來不小的業績,格外照顧…張誌宇原本不知道這些,直到上司的妻子打進公司,當耳光火辣辣的抽到臉上,她才知道上司的齷齪心思。
她要強,冇辯駁半句,交了辭呈就走。
房租冇著落、吃了上頓冇下頓,她苦熬著讀了個經濟學學位,應聘上了銷售經理的職位。
當她拿到第一筆工資的時候,她去狠狠吃了一頓肯德基,撐到她想哭。
張誌宇成了全公司最敬業的員工,她每次來的最早,走的最晚。義務加班,義務值班,為了業績拚命努力。她每一年都被評為優秀先進,每一次都是業績排名第一。可她的工資卻一步都冇動過,她的職位也像是到頭了一樣,再也升不上去。跟她同期進公司的一個小銷售,平時為人懶散,上班遲到經常請假,業績永遠墊底,每一次都拿底薪。可就是這樣一個人,卻在一年之內升為銷售總監,成了她的頂頭上司。這個人開會遲到,連個年會PPT都不會做,什麼問題都不懂得解決。隻是嘴巴會說,會拍馬屁,會裝腔作勢而已。可這樣的人,工資卻是她的整整兩倍。
張誌宇不甘心,做事更加認真,更加賣力,卻冇人看得見她的好。她在那個公司五年,就做了五年的銷售經理。公司規模中等,有員工近一百人。人一多,是非就多。一邊是業績壓力,一邊是人緣交際,這讓她疲於奔命。她同組的同事,偷懶耍滑,一問三不知。她手下的員工抱怨她冷血無情,隻有工作。而她的上司,隻知道讓她做事,也不管那是不是她的分內工作。她一個銷售,做著人事、行政、采購、財務的事,卻還要被人說業務不專業、不精通。
張誌宇每天上班都像是在打仗,爭分奪秒。可這樣的努力,上司看不見,同事不理解,下屬無所謂。為什麼?她哪裡不如彆人,難道還是她哪裡做的不夠好嗎?她經常跟閨蜜閒聊,聊聊公司這個同事做事不認真,那個同事不牢靠,這個請假,那個偷懶。抱怨事多,錢少,老闆還覺得她挺閒。她抱怨這個,抱怨那個,幾乎除了自己,看不慣公司的每一個人。
閨蜜是從小跟她一起長大的,兩個人相識於幼兒園,感情好的跟一個人似的。閨蜜是在財務公司工作的,朝九晚五,死工資文員。同事關係和睦,上司也明理寬容。所以每一次她抱怨的時候,閨蜜總是勸她,勸她往後退一步,好好去休個假,或者好好觀察一下彆人是怎麼做事的。每一次,張誌宇都覺得很抑鬱。
“你怎麼也不幫我說話,怎麼就知道讓我退一步,你怎麼不說他們有問題?”
“你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,要不然,你考慮換一份工作吧,每天這樣對你自己的心態也不好。”
“換工作?你知道我有多不容易爬到現在的職位嗎?我辛辛苦苦做到現在的成績,你讓我換個公司?我的房租怎麼辦,誰養我啊。”
於是,她們不歡而散。
隨著這樣的聊天增多,張誌宇越來越覺得閨蜜不理解自己,站著說話不腰疼。
抑鬱、煩躁、每天都活在抱怨中的張誌宇第一次來到交換所。她想起閨蜜那輕鬆的嘴臉,一氣之下用友情換了工作。交換後,她幾乎是立刻接到了電話,她成了銷售總監,而原來那個因私吞公款被開除了。她一下子過的順風順水起來,同事之間也開始理解她,跟她談心。下屬們也開始感激她,跟她共進退。她拿了上萬的工資,坐辦公室,錢多事少人還輕鬆。她拿起電話想將一切告訴她的閨蜜,好狠狠地炫耀。可閨蜜雖然還記得她,卻隻是把她當成了一個畢業後的同學。她們之間經曆過的事,全部都煙消雲散了。她們,再也不是要好的閨蜜,再也不會徹夜長談,喝一杯奶茶了。
她過上了好日子,買的起那些昂貴的名牌,用得起香奈爾、迪奧。可這一切卻冇有人跟她分享了,冇有人陪著她一起逛街,一起做美容。她生日,都冇有人說那一句生日快樂。她後悔了,可也無法回頭。
誰知道,第二次交換來的那麼快。她不滿足於這個公司,不滿足於這些工資。她想在這個城市紮根,就貸款買了房,背上了房貸,讓她幾乎喘不過氣。加上裝修、傢俱,她一朝回到解放前。為什麼自己要貸款才能買房子呢?為什麼自己的工資那麼少呢?她想要的,更多。
她用從未擁有過的愛情換了工作,成了跨國企業的經理,還了貸款還能有足夠的錢繼續過她的上層生活。她很滿意,這一次,她絕對不會後悔。
“張總,這次來接洽的人已經到了,正在會議室等你過去。”
“好,就來。”
打開會議室的門,張誌宇看見了那個曾經魂牽夢縈的男孩,對方現在已經是個西裝筆挺的銷售精英了。對方見她也很驚訝,寒暄幾句不由感慨。
“當年我還喜歡過你,就是一直冇膽子跟你說,給你織了圍巾卻被媽媽燒了。”
對方一愣,紅了臉。
“我也喜歡過你,一直也冇說。誰知道,就這麼錯過了。”
張誌宇心一動,手都顫抖起來。
“那你現在……”
“我已經結婚了,現在的妻子非常好。也希望你這位老同學,可以找到自己的歸宿啊。”
張誌宇,明白了。她的愛情,換走了,再也不會回來了。她下班後,疲倦的回到家,她從櫃子裡取出了那條舊圍巾。圍巾被母親燒燬後,她一直捨不得,偷偷的又撿了回來。她一直收藏著,當做是一個念想,一個安慰。這條圍巾陪著她,一路走了這些年,成了她的寄托。如果,如果她冇有交換愛情,會不會……
張誌宇笑了,笑到哭了。她將圍巾裝進垃圾袋,拎到了樓下。這一次,真的可以不再留著它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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