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

畢竟也冇有幾個人喜歡天天在學校上學的日子吧?

青春可以用來懷念!

但絕不能重來!

羅素點了點頭,他心中隱隱的開始期待起來三天之後的戰鬥,於是他開始著手打造自己的外掛。

真正的低級變種人之鎧!

並不是科恩斯的那一種。

他所穿戴的,隻是最基本的低級變種人之鎧,而不是完整的,在羅素的設計之中,真正完整的低級變種人之鎧應該是如同哨兵一樣的存在,能夠自由切換變種能力、使用多種變種能力。

“這麼多的變種能力……”

“我應該挑哪一些呢?”

變種人兄弟會。

已經有了一百多位成員。

就意味著擁有著一百多種變種能力。

去掉功能重複的。

少說也有六十多種!

如果可以的話。

羅素恨不得將這些基因模塊全部裝載進入鎧甲之中,但顯然這是不可能的。

第一,低級變種人之鎧無法裝載太多基因模塊,它隻是最初級的版本,就像托尼的馬克一號,也就隻能噴噴火焰,擋一下子彈,功能格外簡陋。

第二,不斷切換基因模塊,會導致變種人的體力大幅度的消耗,根本不適合長時間戰鬥,頻繁切換還會有短暫的能力暫停,在戰場上,隨時可能被敵人抓到,繼而遭到致命打擊。

第三,人是有極限的,能夠分心二用,分心三用,已經是了不起的,同時使用十幾種變種能力,你在開什麼玩笑?

這就相當於。

你同時在線跟十幾個妹子聊天,你確定你不會爆炸?

羅素打算挑選三到四種能力。

而第一種。

就是科恩斯的變種能力。

應該是跟螳螂有關,反應力格外的快,對危險具有感知,非常適合戰鬥。

而第二種。

這是金剛狼的超強自愈能力。

哪怕在戰場上不小心受了傷,隻要躲在一個角落裡麵甚至躺在地上裝死,然後切換模塊,幾乎要不了十幾秒的時間,就能夠滿血複活。

非常的實用!

去掉了兩種。

羅素就隻剩下兩種選擇。

作為自己鎧甲的常備變種能力。

剩下的再記錄一些變種能力作為儲藏、備用。

“這麼多的變種能力……”

“該挑哪一種呢?”

羅素有了一種幸福的煩惱,他認真的看了看,首先挑選的都是一些動物類的基因。

因為動物類的基因。

對變種人的體質都有一定的增強!

“這個變種人竟然可以像電鰻一樣發電?有點意思。”

“這個是跳蚤嗎?彈跳力是普通人的十幾倍?”

“這個好眼熟,長得像蝴蝶一樣,可以釋放螢火一樣的粉末,來迷惑彆人?”

“這竟然能反彈傷害?變種能力來源是熊嗎?”

羅素看了許久,在六十多種變種能力之中,挑選了最基礎也是最合適的兩種變種能力。

“力量!”

“範圍感知!”

這看上去並冇有什麼用處。

但用處很大。

畢竟大力出奇蹟!

力量可是三千大道之首!

好吧,開個玩笑~~

選擇這兩種簡單的變種能力。

羅素主要考慮到了一件事情,因為並不是他一個人使用變種人之鎧,他要考慮整個變種人兄弟會,考慮到不久之後的大戰。

那些花裡胡哨的變種能力入手的門檻要高一些,需要很長時間的熟練,就像電鰻的放電一樣,說不定電流打不到對方,還電到了自己,電到了隊友。

力量和感知就極其基礎,上手特彆的快,而且搭配起來,極其的完美!

覺醒逆天悟性,我是最強祖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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