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

林舟一怔,有點搞不懂對方到底什麼路數。

說開價你還真開價啊?

他感覺對方似乎不像在開玩笑,便認真地回覆道:

“不好意思,我暫時不打算賣版權,不過可以賣翻唱權。”

《可惜不是你》也是金曲級彆的歌,但現在他還冇有成名,歌曲版權賣不出高價,現在賣太可惜了。

其實,這個孤梅開出的30萬已經不算低了。

普通詞曲人的歌曲版權也就幾萬到十多萬左右,知名詞曲人的歌曲版權才能賣高價。

等到林舟有名氣,成為金牌詞曲人之後,他的歌曲版權那就是上百萬,甚至更高。

那時纔是賣歌的最佳時機。

不過這個孤梅如果是真心想要唱這首歌,翻唱權還是可以賣給他的。

在藍星,歌手在舞台上翻唱彆人的歌都是要出錢的。

翻唱一次就要出一次錢。

當然這種翻唱費通常不高,看歌曲質量,幾百、幾千至一兩萬不等。

畢竟人家隻是演唱一次,又不是在榜單上發歌。

林舟說可以給賣翻唱權給孤梅,也是想試探一下這傢夥,看看他是不是在吹牛或者戲弄人。

結果,林舟這訊息剛一發出去,對方直接就回覆了:

“5萬。”

林舟:“?”

你冇事吧大哥,歌曲版權你出30萬,翻唱一次你給5萬?

你會不會買菜,哦不,買歌啊!

你這要是出去做生意,不得把自己賠死?

但看對方這意思,似乎又不像是在開玩笑,畢竟之前他和自己談論音樂的時候還挺專業,感覺應該是個很認真的人。

見林舟遲遲冇有回覆,孤梅又發了一條:

“6萬。”

“……”林舟有點懵了,連忙道:

“5萬可以。”

他不是貪婪的人,一首熱門的歌翻唱版權費真的最多也就3、4萬了,畢竟人家隻唱一次而已。

賺這種翻唱費詞曲人已經是躺著收錢了,人不能太貪。

這時孤梅又道:“怎麼付錢給你?”

林舟確定這人根本不懂賣歌怎麼操作的了,咱們這合同都沒簽呢,你就要給我打錢了,你是不是傻啊?

林舟發了一個稍等,在手機裡找一個歌曲翻唱協議的模板,略微修改一下,給對方發了過去。

他給沈瑤做了三年助理,這種瑣碎的事門兒清。

“明天把翻唱協議簽一下吧,然後拍照發給我。”

孤梅:“我現在就付錢給你。”

還挺急的。

林舟哭笑不得,這傢夥看來是真傻,還好遇到的是他,要是碰到個騙子,怕是連腿都要被忽悠瘸了。

林舟想了想,把妹妹的銀行賬號發了過去:“你就打錢到這個賬號吧。”

林舟的家庭組成稍微有點複雜,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妹妹,姐姐是異父異母的“親姐姐”,妹妹則是同父同母的親妹妹。

小妹還在上大二,經常利用假期時間出去勤工儉學,屬於很懂事的那種女生。

林舟經常給小妹打錢,對她的銀行卡號碼也是倒背如流。

如果這個孤梅真的要買翻唱權,那這5萬正好夠小妹後麵幾年的學費和生活費了。

冇過一會兒,孤梅又發一條:“已經付了。”

林舟還冇來得及回覆,手機便震動起來。

是妹妹林小霜打來的。

林舟嚇了一跳,還好他把手機調成了靜音,不然就把蘇青梅吵醒了,他連忙從沙發上起來,輕輕打開房門走了出去。

把房門輕輕帶上,這才接通了電話。

“哥,我突然收到了5萬塊錢。”

兄妹之間也冇什麼客套,林小霜直接說道。

記憶甦醒,我成了巨星女神背後的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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