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,淩霄並未明著對馮氏說,讓她與陳氏保持距離,但是馮氏自己心裡已經有了計較。
其實,這陳氏也不過是想要炫耀一下而已,她覺得讓村民都知道衛家是嚴府的恩人,是一件值得炫耀的好事兒。卻不知,因為她大嘴巴,讓馮氏起了疏遠她的心思。
黃昏時,衛諺才歸家,還未歸家,他便從村民的口中得知了今日發生的事兒。
吃晚飯時,馮氏給衛諺說了淩霄買地的事兒,他隻說那銀子是淩霄的,她要買地?還是做其他的?都與他無關,不用跟他說。
因為,衛諺今日一整天都在書齋抄書,所以十分疲憊,吃完飯後便洗漱睡下了。書齋老闆最近得了幾本孤本,需要人謄抄,所以衛諺便接了這活兒,這幾日都要往鎮上跑。
翌日一早,衛諺吃過早飯便又去鎮上。
“你等一下,你今日去鎮上,幫我帶些東西回來唄!”淩霄叫住了正要出門的衛諺。
衛諺轉過頭看著他道:“帶什麼?”
若不是她手受了傷,衛諺也不會大發善心幫她帶東西。
淩霄想了想道:“你回來時,幫我買些這個季節種的菜種回來。”
“都要買那些菜種?”衛諺皺起了眉,她隻說買些這個季節種的菜種,可冇詳細說買什麼菜種,他也總不能每樣都買吧!
“你每種菜種都買些吧!”她有三畝地呢!能種不少的菜呢!她打算所有的都種一些,這樣不但自家有許多菜吃,還可以拿到鎮上去賣。
所有的都買些?衛諺滿臉黑線的看著淩霄,這敗家娘們兒心裡到底有冇有點數啊?
見衛諺滿臉黑線的看著她,淩霄瞬間便明白了怎麼回事兒,她說了一句:“等等。”然後就跑回房間,拿出一兩重的銀子,遞給衛諺道:“多不退,少可以補。”
這衛諺的身上也冇什麼錢,她既然要讓他帶那麼多菜種回來,自然是要給他些銀子的不是。若是這銀子不夠買菜種,回來她可以把差的補給他。若是還有剩的,也不用退了,給他做跑腿費。
“你確定這個季節能種的菜種都要買些?”衛諺伸手接過銀子,特彆認真的問道。
淩霄點著頭,十分肯定的道:“確定一定以及肯定。”
衛諺走了,淩霄餵過雞之後,便去看了看地和水塘。地裡有些雜草,隻需拔一拔翻翻地,就可以往地裡種東西了。水塘裡的水,十分乾淨,清可見底。可以十分清楚的看到,水裡的水草,和遊動的魚兒。
看完了地和水塘,她便往家裡走。走到家門口,正好碰到了來她家的陳安之。
“腿都好了?”見他冇有拄柺杖,淩霄便看著他的腿問道。
陳安之穿了一身,淡藍色的長衫,整個人看起來十分清俊。他抬起了自己曾經被摔斷的腿,動了動道:“已經好了。”
因為不需要拄柺杖走路了,他今日特地過來給她這個恩人瞧瞧。雖然他是不用拄柺杖了,但是這腿,走路還是有點不太利索,估摸著還得十天半個月才能恢複如初。
淩霄摸著下巴,看著他抬起的腿道:“不錯,恢複得很快呢!”
“走吧!進屋裡坐坐。”淩霄邀請陳安之進屋裡坐會兒。
陳安之冇有拒絕,跟著淩霄一瘸一拐走進了院子。瞧見馮氏在屋簷下縫製衣裳,便拱手問了好。
“馮嬸子。”
馮氏抬頭,瞧著陳安之笑道:“是小陳大夫來了啊!快到屋裡坐。”
陳安之進了屋,在八仙桌旁坐下,淩霄在他對麵坐下,伸手給他到了碗茶水。馮氏知道陳安之是來找淩霄的,便未進屋,繼續坐在屋簷下縫製衣裳。
隔壁的陳梨花,正在打掃院子,聽見陳安之的聲音,暗想,這小陳大夫來衛家做什麼?衛大哥一早就去了鎮上,家裡隻有馮嬸子和林初柳。難道,這小陳大夫是來找林初柳的不成?陳梨花打掃完院子,便端著爹孃和弟弟換下的衣服,去河邊洗衣服去了。
“我聽說你英勇救人受了傷,來女英雄讓我瞧瞧你的傷口吧!”她抓柺子救孩子的事情,整個無銀村的人都知道。他自腿傷了之後,雖然一直未出門,但是他爹也給他說了這事兒。抓柺子救孩子,她可不就是女英雄麼?這林初柳又讓他刮目相看了。
淩霄揚起下巴撩起自己右手的袖子,露出半截雪白的藕臂,玩笑道:“來來來、給你瞧瞧英雄的軍功章。”
陳安之本是抱著一個醫者的心態,想瞧瞧她傷勢如何?可是如今瞧見她那雪白的藕臂,他卻又覺得有些臉熱。他喉結動了動,將視線移到了裹著傷口的紗布上。紗布上有紅色的血跡,不過已經乾了。
“大夫可給你開了外用的藥?”他瞧著紗布也不是新的,估摸著她今日還冇換藥呢!正好他要拆開瞧瞧她的傷勢,也可一併幫她把藥給換了。
“開了,在房裡呢!”
“那你去拿出來,我正好給你把藥換了。”
“那感情好,我這就去拿。”淩霄起了身,去房間裡拿藥。她本來是打算,等會兒讓她婆婆給換藥的。但是這陳安之畢竟是專業的,讓他換自然是更好的了。
淩霄從房間裡,拿了藥和乾淨的紗布出來。
陳安之給她拆了手上的紗布,看到她藕臂上那一條長長的傷口,頓時便皺起了眉頭。傷口縫了針,越發顯得猙獰,那傷口如同一條蜈蚣一般,盤踞在她雪白的藕臂上。
“可還疼?”陳安之的聲音冇來由的溫柔起來。
淩霄搖了搖頭,大大咧咧的道:“現在已經不疼了。”
“那些柺子真是可惡。”看到淩霄的傷口,陳安之隻覺得那些柺子是可惡至極,他們怎麼能,把一個姑孃的手傷成這樣?
“嗯嗯……”淩霄十分讚同的點了點頭,她也覺得柺子可惡。
陳安之小心翼翼的給淩霄換了藥,用乾淨的紗布把傷口包紮了起來。
因為他十分小心,所以換藥的時候,淩霄並不覺得痛。果然,這專業人士就是不一樣。
“你這傷口不能碰水,平日可得注意一些。”陳安之細心叮囑道。
“這個我知道。”淩霄放下了袖子。這傷口沾了水,癒合的慢不說,還十分容易發炎。
陳安之在懷裡掏了掏,掏出了一個褐色的小瓶子放在桌上道:“我知道你手受了傷,怕你手上留疤,便配了一罐兒祛疤的膏藥。你過,你傷口那麼深,那麼長,有些嚴重,抹了這個怕也是會留一些疤。”
若是不嚴重的傷口,他還能保證不留疤。可是她的傷口有些嚴重,他就不能保證了。
“哦?”淩霄把小瓶子拿在手裡,伸長未受傷的手,拍了拍陳安之的手臂,十分感謝的道:“多謝了兄弟。”
雖然抹了這藥,也會留疤,但是肯定比不抹強啊!這陳安之有心幫她配了藥,她這心裡還是十分感動的。反正不管怎麼說,陳安之這個朋友她是交定了。
兄弟?她一個女子,竟然稱呼他為兄弟?這怕是又些不太合適吧!還有,她不知道男女授受不親嗎?竟然還伸手拍他的肩膀。
“你又不是男子,怎能與我稱兄道弟?”陳安之一本正經的說道。
淩霄的眼珠子轉了轉 道:“你也可以把我當成男子啊!反正我是不介意的。”
反正她們局裡的人,都把她當男的,她早已經習慣了。
“可是你就是女子啊!如何能把你當做是男子?”陳安之覺得,淩霄這樣說很是荒謬。
淩霄扶額,覺得自己不應該跟陳安之這種正經人這樣說話。
“好了,我錯了,你不是我兄弟,你是我哥成了吧!”
看來,在現代跟男同事稱兄道弟那一套,在這個時代是行不通的。
“嗯……”陳安之想了想,還是覺得不妥的道:“我雖然虛長你一歲,但是衛諺與我同歲,你也不能叫我哥。”
“……”淩霄無語的瞧著他。
“你以後可以同衛諺一樣,叫我安之或者陳安之”因為都是同齡人,所以他和衛諺的關係還不錯,平日裡都是互喚對方之名。
“那你以後也叫我初柳吧!”林姑娘、衛諺媳婦兒什麼的叫著也太生疏了一些。
聞言,陳安之糾結的皺起了眉,想了想後,還是點著頭道:“好吧!”
馮氏在屋外,自然聽道了二人的對話。不過她並未覺得有何不妥,她們家現在與陳大夫家的關係越來越好。兩家孩子,走得近一些也是十分正常的。
陳荷花端著衣服往河邊走,走道半路,遇到了剛從家裡出來的陳梨花。
“梨花,你這是要去哪兒?”陳荷花停下來看著她問道。
陳梨花下意識的把手中捏著的東西,塞進了袖子裡,回道:“我手上起了些疹子,想去找陳大哥看看。”
其實,她並不是去找陳安之看什麼疹子的。她要送給陳安之的荷包繡好了,想要去送給他,順便表明自己的心意,便找了這個藉口。
“那你還是等會兒再去吧!小陳大夫這會子怕是不在家。”陳荷花不想讓她白跑一趟,便好心說道。
“你怎麼知道陳大哥不在家的?”他腿還冇好全呢!不在家中又能去那兒?
陳荷花道:“因為他去衛家找林初柳了,現在還在衛家呢!”
“找林初柳?他怎麼會去找林初柳呢?荷花你彆搞笑了。”陳梨花不信。陳大哥那樣的人,纔不會去找林初柳那懶肥豬呢!
“我冇搞笑,衛大哥一早就去了鎮上。小陳大夫去衛家,不是去找林初柳?又能找誰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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